广明光电(6188)今日公告上半年度财报,每股亏损1.03元,1-5月时每股仍获利,第2季却出现税前净损为5.87亿元,等于吃掉了上半年的获利,由盈转亏。外界推估,广明与惠普和解,付出和解金约在9.5亿元左右。
广明6月18日时临时召开重大讯息说明指出,与惠普(HP)签订保密和解协定,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当时广明光电发言人李志仁指出,广明与HP的保密协定强调不能针对诉讼内容、和解内容作揭露,基于保密原则,和解金额内容也不能对外透露。和解结果对广明业务并无重大影响,财务状况应足以支应及维持公司正常运作。
广明公告,第2季每股净损1.68元。法人指出,支付惠普的和解金,使得获利由盈转亏,累计上半年每股净损1.03元。
据悉,会计上的帐务处理为权责发生制,依商业会计法第10条规定,所谓权责发生制,是指收益于确定应收时,费用于确定应付时,即行入帐,因此业界推估,广明与HP和解案之金额应不超过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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