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13)日公告受疫情影响营业人申请退还溢付营业税审核原则,採从宽、从简、从速认定,适用期间比照纾困特别条例施行期间,也就是今年1月15日至明年6月30日,适用对象为短期间营业收入骤减的营业人,可申请退还溢付营业税,累计以30万元为限。

而疫情期间,不少营业人经营困难,为稳住企业资金流,财政部释出诚意,昨日正式公告溢付营业税退税相关办法,受疫情影响的营业人,可适用营业税法第39条的「特殊情形」,让这笔留抵的溢付营业税尽快退给营业人。
吴莲英表示,溢付营业税从宽退税是「史上第一次」,营业人只要在今年1月15日营业税税籍状况为「营业中」,且短期间内营业收入骤减,例如自2020年1月起任连续二个月,其平均营业额较2019年12月以前六个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营业额减少达15%,即可适用;换句话说,只要符合可申请延分期缴税资格,同样也可适用这项办法。
除了从宽认定,流程上也简化,原本应报到财政部核准,现在只要报到国税局,不需要逐案送财政部。
吴莲英表示,由于将核准权力下放给国税局,因此也订定退税限额为30万元,应已能满足多数中小企业需求;若适用期间申请退税累计超过30万元,则要再报到财政部核准才行。
吴莲英表示,随疫情日渐稳定,经济逐渐復甦,不少营业人生意已有起色,营业人可根据自身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需申请退税,或是选择让溢付税额留抵下期营业税。
若要申请退还,吴莲英强调,国税局会从宽、从简、从速办理,协助营业人度过疫情难关。
此外赋税署统计,目前申请延分期缴税的案件,综所税共85件、规模约6,000万元;营业税共192件,约1.3亿元;营所税约200多件,金额约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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