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报缴期限仅到6月30日,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今年申报的是去年的所得税,因此受到新冠肺炎影响而在今年申请暂停营业的商家,仍要记得在期限内申报去年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以免逾期申报,还要加徵一笔滞报金或怠报金。
国税局举例,甲公司经营餐饮业,今年以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生意清淡,因此在今年3月31日办理暂停营业,依据所得税法及相关函释规定,甲公司仍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去年营所税结算申报。
国税局表示,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部今年已全面延长所得税申报期限至6月30日,此外如果真的缴税有困难,也可在申报期间准备申请书及证明文件向稽徵机关办理延分期缴税,最多延期一年、分期三年,可适当减缓缴税压力,提醒纳税人别忽略申报义务。
如果纳税人逾期申报,国税局将依核定应纳税额加徵10%滞报金,最低不少于1,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若经国税局以滞报通知书通知限期补报,仍未依限办理者,则依核定应纳税额加徵20%怠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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