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为稳定物价,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9条之1规定,会同经济部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函报行政院核定公告自本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延续调减进口黄豆、小麦、玉米3项货物应徵之营业税100%。
该部说明,行政院前核定公告自本年2月7日起至6月30日止免徵进口黄豆、小麦及玉米营业税。经产业主管机关考量俄国与乌克兰之战争及供应链瓶颈等情将持续影响黄豆、小麦及玉米国际价格,爰报奉行政院核定并于昨(26)日公告自本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延续免徵进口黄豆、小麦及玉米营业税。
财政部唿吁,营业人及进口业者响应政府平稳物价政策,将上开降税利益如实反映降低商品售价,以切合政府稳定物价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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