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預告基本所得稅額條例修正草案,若完成修法,自2021年起,只要是個人非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統統都要計入所得稅的基本稅額、適用20%稅率,不能再享免稅優惠。

一般而言,企業主若是領取現金股利,必須併入綜所稅計稅,最高稅負為單一稅率28%。

然而部分企業主將左手母公司獲利轉投資右手的未上市櫃公司,企業主先行低價買入、再高價出售未上市櫃公司股票獲利,將所得從股利轉換為非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

目前我國上市櫃與未上市櫃公司的證券交易所得皆為免稅,如今企業主透過左手換右手策略,個人稅率從28%降為0%,堪稱是過去欠稅大戶黃任中的翻版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