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会计师代理申报108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及107年度未分配盈余申报缴纳税款者,其查核签证报告书应于7月底送交国税局,未送交者,该案件不能盈亏互抵。
台北国税局官员说,7月底是指纸本送交期限,如果是透过网路上传资料的话,截止日期是7月30日的晚上12时。会这么订是预留一天的时间,万一网路传送不成功,还可以赶送纸本。
官员提醒,透过网路传送,一定要等到「传送成功」的回覆。回覆了,即表示真的传送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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