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员林稽徵所表示,为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108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由原本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至6月30日,确保纳税义务人权益。
该所进一步表示,营利事业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请多加採用网路办理结算申报,如有应检送之相关附件资料及会计师查核签证报告书,应于109年7月31日前将资料寄交所在地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前述资料亦可于109年7月30日前,透过营所税电子结(决)算申报缴税系统或营所税电子结算机关团体建档申报系统软体上传送交,不需再另行寄送纸本,减少外出便利又安全。
员林稽徵所提醒,108年度网路申报之会计师签证案件,其签证报告书最迟应于109年7月31日前送交营业所在地之国税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如未检附或逾期提出者,均视同普通申报案件,而无法享有盈亏互抵等各项优惠规定。
以上说明如有任何疑问,请拨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该所将竭诚为您服务。
新闻稿联络人:员林稽徵所 营所遗赠税股 赖啓豪
连络电话:(04)8332100 转分机107
出处:https://www.ntbca.gov.tw/singlehtml/3c844e426e9c4b5ebcaaa18694d7e230?cntId=51ee8f161e58403dbc0f8703e7dd0b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