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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常见问题

最新法令 2020-06-01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今(109)年办理10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请民众要如期完成结算申报。另该局特别整理民众常问之问题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身心失能者,每人可扣除120,000元「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
自108年度起纳税义务人、配偶或受扶养亲属如属卫生福利部公告须长期照顾的身心失能者,不论是聘僱外籍看护工、入住长期照顾服务机构或由家人自行照顾,均可检附证明文件列报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但纳税义务人向稽徵机关查询所得及扣除额等归户资料时,如已包括本项特别扣除额,则于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以免检附证明文件。(详附表)
该局提醒,适用本项特别扣除额有三项要件,包括:(一)减除本项扣除额后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适用税率为5%或12%者。(二)选择就其申报户股利及盈余合併计算应纳税额者。(三)108年度基本所得额在670万元以下者。
二、符合政治献金法的捐赠,于列举扣除额项下可申报扣除
依政治献金法规定,具选举权的个人对同一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且每一申报户每年对各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捐赠的扣除总额,不得超过各该申报户当年度申报的综合所得总额20%,其金额并不得超过20万元。但有该法第19条第3项规定情形之一者(如:对于未依法登记为候选人或登记后其候选人资格经撤销者的捐赠、收据格式不符、捐赠的政治献金经拟参选人依规定返还或缴交受理申报机关办理缴库等),不予认定。
对政党的捐赠,政党推荐的候选人于105年度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未达1%者〔108年未办理立法委员选举,故以上次(105年度)选举的得票率为准,民主进步党、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时代力量、新党、绿党社会民主党联盟、台湾团结联盟、信心希望联盟及民国党推荐候选人得票率达1%;另新成立之政党以下一次(109年度)选举的得票率为准,台湾基进于105年成立、台湾民众党及一边一国行动党于108年成立,且于109年立法委员选举所推荐候选人得票率达1%〕或收据格式不符者,不予认定。
三、适用重购自用住宅税额扣抵或退还规定之自用住宅房屋范围
所得税法第17条之2规定,纳税义务人出售「自用住宅房屋」所缴纳该财产交易所得部分之综合所得税额,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2年内,如重购自用住宅房屋,其价额超过原出售价额者,得于重购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转登记之年度,自其应纳综合所得税额中扣抵或退还;先购后售者亦适用之。
前述「自用住宅房屋」范围为「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址办竣户籍登记,且于出售前1年内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之房屋,其中「直系亲属」不以申报重购自用住宅税额扣抵或退还年度列为纳税义务人之受扶养亲属为限。
       该局提醒,今年申报期间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请尽量自行利用网路申报,快速、方便、省时,又不用到国税局申报,避免群聚风险!
新闻稿联络人:审查二科 邱股长
联络电话:(03)3396789转1436

 


出处:https://www.ntbna.gov.tw/singlehtml/374fe8c4b18e48c691a6806ac02b9984?cntId=d66103e09b9f429481b433c05a14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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