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跨国企业认为交易金额不高、未揭露受控交易,国税局稽徵难度大幅提升。为要求企业申报,财政部18日预告修正营所税查核准则(TP准则),最快今年底上路,本次新增低阶处罚门槛规定,若公司短报受控交易金额达全年所得额5%以上且达标营业收入净额1.5%以上,将按照漏税额裁处二倍以下罚锾。

官员认为,跨国企业不愿揭露小额受控交易,且部分金流在海外,只要业者未申报,税局也难以追查,因此,财政部调降适用处罚门槛,要求企业需做到一定的揭露所得义务。

资诚(PwC)会计师事务所指出,企业在TP准则项目中,最常挨罚的有三大项,包括未明确收取正当对价交易、外派人员未收取服务费、关系企业使用智财权未收取权利金等,企业往往会漏报而遭裁罚,资诚法律服务会计师徐丽珍提醒,当企业有这些交易情况时,应自行揭露在移转订价文据或关系人交易申报表格。

财政部也因应经济部定义,在TP准则调整无形资产范围,原本仅限着作权、智财权、商标权等,这次修正为「使用于商业活动的无形财产价值权利,且非关系人间运用或移转情况」,等于扩大适用范围,包括客户资料也列企业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