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NEWS & ARTICLE

民众以查调所得透过网路办理综所税申报,请注意将查调所得全数列入申报,以免造成短漏报所得

最新法令 2020-05-27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民众于法定结算申报期间查调所得资料并透过网际网路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请务必将查调之所得资料带入申报系统并确实核对申报资料是否正确,以维自身权益。
       该局举例说明,辖内纳税义务人甲君以自然人凭证下载所得资料并透过网际网路方式办理107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惟漏报一笔营利所得307,000元,经核定补徵税额61,000元,并处罚锾12,200元。甲君申请復查,主张不知何以未将该笔所得匯入申报资料,非故意漏报,请免予处罚云云。经该局以该笔漏报之营利所得属甲君查调所得纪录中已提供之所得资料,虽甲君系透过网际网路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仍不符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免罚之规定,且甲君未就实际所得予以申报,核有过失,仍应受罚,案经復查决定驳回确定。
       该局特别提醒,民众透过网际网路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应将查调之所得资料全数选取后再带入,并详实核对以避免漏报所得;如民众在结算申报期间发现已网路上传之申报资料有误,可于网路申报系统自行更正正确后,重新全部上传,倘于结算申报期间过后才发现申报资料有误,请尽速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办理更正或补申报。如尚有疑问,请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000321洽询,该局将竭诚提供详细之谘询服务。
新闻稿联络人:法务二科   刘股长
联络电话:(03)3396789转1671

 


出处:https://www.ntbna.gov.tw/singlehtml/374fe8c4b18e48c691a6806ac02b9984?cntId=8c3ec69a83404d0aae3be22abba2e6a6

关注我们

NOTICE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