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自行修缮、扩建自家房屋后,也要留意税务上的优惠项目,台北市税捐处表示,今年财政部已经放宽规定,即便土地所有权状上没有载明,但只要有房屋税有自用住宅扩建的纪录,在地价税、土地增值税方面,也可以扩大适用自用住宅优惠面积。
官员表示,屋主如果自行增建房屋,通常不会列在土地权状上,甚至有不少可能会是属于违建的情况。不过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即便是违建的房屋楼层,还是要依其使用价值、使用方式来课徵房屋税、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不过有些家庭扩建房屋,是出于自用需求而改建,须提出地政机关核发的「建物测量成果图」,才能让扩建的楼层面积併入适用优惠;今年财部发布新的解释令后,则可以直接以房屋税课税资料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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