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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徵货物税应由买受人提出申请,请民众留意,尽早完成退税事宜

最新法令 2022-11-24
  财政部臺北国税局表示,自108年6月15日起,民众购买节能电器申请退还减徵货物税,申请情形踊跃,截至本年10月31日止,全国已累计受理218万余臺节能电器申请退还减徵货物税,且大多数已顺利完成退税,仅有极少数申请案件,因申请人申请资格不符合而未能完成退税。
  该局说明,民众办理上述退税事宜,要由购买节能电器时所取得之统一发票或收据上记载的买受人为申请人提出申请,若买受人为营业人或机关团体,则必须以该营业人或机关团体为名义提出申请;另有少数节能电器退还减徵货物税申请案件,是由节能电器销售商帮实际购买人代为申请,却误以销售商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因其非实际买受人,故申请后无法准许退税,而须由实际买受人于统一发票或收据上记载的交易日期次日起六个月内另案提出申请,始符合申请资格。
  该局唿吁,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徵货物税应由买受人申请,并请透过网路採用简化身分认证方式办理线上申办退税,免凭证及读卡机,安全又便利。倘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国税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将有专人提供谘询服务。
(联络人:审查三科游股长;电话2311-3711分机1710)
 
出处:https://www.ntbt.gov.tw/singlehtml/41ae3594197f4f69b47753ce08188516?cntId=7e5b69ebdbe347a1b0cee53e26459c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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