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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间买卖未上市(柜)公司股票,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线上列印证券交易税缴款书

最新法令 2021-11-08
  财政部臺北国税局表示,私人间买卖未上市(柜)公司股票,应于每次买卖交割之次日由证券买受人(即代徵人)填具缴款书至金融机构缴纳证券交易税。
  该局说明,证券买受人可透过网际网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网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线上服务/电子申报缴税服务/自缴缴款书三段式条码列印(线上版)项下,选择证交税/「证券交易税一般代徵税额缴款书-492」,依式填写出卖人、买卖证券及代徵人(证券买受人)等各项资料后,由系统产出条码版缴款书,经核对缴款书内容无误后至金融机构缴纳税款;缴款书如需修改不可直接于缴款书上涂改,须重新登入正确资料后再列印缴款书,以避免缴纳资料与条码内容不一致,无法受理或增加后续作业之困扰。
  该局进一步说明,于线上列印证券交易税一般代徵税额缴款书,如证券出卖人或买受人为外国法人且无扣缴统一编号者,因营利事业统一编号为必填栏位,须于身分栏位点选「外国法人无扣缴单位统一编号」,会由系统自动带出1组编号使用。
  该局唿吁,民众买卖未上市(柜)公司股票应于买卖交割日之次日缴纳证券交易税,并妥善保管缴款书,以维护自身权益。倘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国税局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将有专人提供谘询服务。
(联络人:审查三科游股长;电话2311-3711分机1710)
出处:https://www.ntbt.gov.tw/singlehtml/41ae3594197f4f69b47753ce08188516?cntId=fff794cbbc6d482ba448ce6f34e5c5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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