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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訂資源回收處理業等5行業之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
該局說明,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係由國稅局會同專家學者進行實地調查,並洽詢各該業同業公會及有關機關意見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本次增訂資源回收處理業,修訂電器業、成衣業、合板加工業與製革及皮革製品業等業別之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自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增修訂資料已置於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結算申報專區/一、申報資訊/(三)各業類標準/2.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調查報告),歡迎營利事業多加利用查詢。
該局呼籲,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係供徵納雙方在?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查核時遵?,營利事業於計算原物料耗用情形時,請確認申報年度該行業所適用之通常水準,以免誤採用以往年度之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以致超耗計算不符規定而遭調整補稅。
(聯絡人:審查一科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296)
出處:https://www.ntbt.gov.tw/singlehtml/41ae3594197f4f69b47753ce08188516?cntId=00340e39174644478a2521c32ad28a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