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今日臺湾东部海域地震造成民众财产损失,财政部已责成税捐稽徵机关秉持从宽、从速原则,主动协助及辅导受灾纳税义务人申报(请)各项税捐减免。
财政部进一步提供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菸酒税、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及娱乐税等税目之减免规定(详「灾害损失税捐减免一览表」);该部并提醒纳税义务人多加利用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线上申请税捐减免。
财政部指出,纳税义务人如对于灾害损失税捐减免之规定或申报(请)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税捐稽徵机关查询或于上班时间拨打免费服务专线0800-000-321,将有专人为您解说。
附「灾害损失税捐减免一览表」
新闻稿联络人:林科长宥慧
联络电话:02-23228203
出处: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26?cntId=8dac5b64532b49d987bca1a1852c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