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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地配合重划减免土增税

新闻媒体 2020-06-13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不论是公办重划或自办重划土地,原地主在重划前可能会取得...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不论是公办重划或自办重划土地,原地主在重划前可能会取得「重划负担总费用证明书」。 (本报系资料库)
自有土地如果曾配合政府施行土地重划,重划地地主可以享有二项租税优惠,首先是扣除土地重划所需成本后,土增税可以再打六折计算;其次,如果是过去长期持有的土地,还可以享长期减徵优惠。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不论是公办重划或自办重划土地,原地主在重划前可能会取得「重划负担总费用证明书」。举例而言,地主可能持有10公顷农地,最后分回3公顷自有土地,其余7公顷成为政府所需的道路或公园,即便地主是提供土地而非支付现金,但政府仍会核算重划负担总费用,提供证明书给原地主抵税使用。

官员表示,地主取得此证明书后,未来如果有意再出售手中的3公顷土地,重划负担部分即可主张为土地成本,先从土地增值税的税基减除,计算税额后,还可以再享减徵40%优惠,意即土增税可以减除成本后,再打六折。

官员表示,有些地主可能是得知土地准备重划后,特地购地投资,欲藉此获取利益,但更多的是原本就长期持有土地的当地人士,卖地时可以另外享土增税长期减徵优惠。

官员表示,目前土增税是依土地涨价总数额,徵收20%至40%土增税,通常长期持有的地主,由于时空环境不同,土地再移转时都已经涨价非常多了,特别针对持有土地达20年以上、土地涨价幅度超出原有价值一倍以上的地主,可以再就超出最低税率的部分,依持有年数减免土增税,持有越多年、减税越多。


出处: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62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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