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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One又惹上官司!遭EOS投資者控訴:為利潤作虛假陳述

創新科技 2020-05-20

根據公開的訴訟文件顯示,多名 ICO 投資者已於 5 月 18 日向區塊鏈平台 EOS 背後的公司 Block.one 提起集體訴訟,指控這家公司作出虛假、具誤導性的陳述,目的就是增加銷售利潤,更直指 EOS 當年成功籌得 40 億美元的 ICO 募資活動,實質上是「未經註冊的證券銷售」。

關於「未經註冊的證券銷售」這一點,投資者說得沒有錯。區塊客去年 9 月報導,Block.One 當時就因此事吃上管事,遭美國證管會(SEC)指控「未經註冊銷售證券」,且並未向 ICO 投資人提供必要的資訊。Block.one 最後認賠 2,400 萬美元民事罰款了事,並在「未承認」也「未否認」相關指控的情況下達成和解。

如今,Block.One 再度站上被告席位,聯同公司執行長 Brendan Blumer、技術總監 Daniel Larimer、密碼學家兼前合夥人 Ian Grigg 和前顧問 Brock Pierce 也被列為被告,而原告則為投資者 Crypto Assets Opportunity Fund LLC 和 Johnny Hong,他們曾在二級市場購買 EOS 代幣。原告在訴訟狀中寫道,

為刺激 EOS 代幣的需求並增加銷售利潤,被告針對 EOS 作出重大虛假和極具誤導性的陳述,人為抬高 EOS 代幣的價格,傷害了毫無戒備的投資者。

此外,原告還依據 Block.One 過去被 SEC 指控「未經註冊銷售證券」罪名,在訴訟狀中多次將 EOS 代幣稱為「EOS 證券」。

原告辯稱,Block.One 過去向美國投資者「積極」推銷 EOS 來推高幣價,並堅稱 EOS 區塊鏈將勝過現有的區塊鏈,被告甚至向投資者揚言,「EOS 就是打了類固醇的以太坊」。

然而,訴訟狀接著提到,Block.One 的表現並不及其他區塊鏈,且未披露項目有重大內部分歧,也沒有充分的「去中心化」,並一一舉例被告 4 人的陳述跟 EOS 的實際表現不成正比,過度宣傳的言論無疑是在誤導投資者。訴訟狀這麼寫道:

事實真相與被告的虛假陳述截然相反,原告後來逐漸發現,EOS 區塊鏈是高度集中化的,且並不優於其他既有的區塊鏈。”

截止發稿時,Block.One 並未回應媒體置評請求。


出處:https://blockcast.it/2020/05/19/investors-in-the-eos-initial-coin-offering-have-filed-a-class-action-complaint-against-block-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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