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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视障者行的安全,修订公布CNS15933导盲砖国家标准

最新法令 2020-05-30
  视觉障碍者独自行走时,会遇到各种不利情况,可藉由触觉、听觉及视觉等方法从环境中取得应注意资讯。因此发展出可透过使用白手杖、鞋底触觉及透过使用剩余视力辨识导盲砖达到引导功能。导盲砖能协助一般视觉障碍者透过凸起的触觉外形与视觉对比达到引导的目的。为维护视障者行的安全,标准检验局参考ISO国际标准于本(109)年5月8日修订公布CNS 15933「视觉障碍者之协助性产品-导盲砖」国家标准,供各界参考依循。

  标准局表示,CNS 15933导盲砖标准,修订重点如下:
(1)高度:考量高度对嵴椎损伤者的影响及实务上人行道採用高压混凝土导盲砖为一体成形,故规定高度应在4 mm~5 mm之间,在非常平坦的室内环境中最好採用4 mm高度,以协助视觉障碍者安全及独立移动能力。

(2)导盲砖型式:分为警示型式与引导型式,警示型式可装设于地面路缘、车站月台、楼梯及电梯等设施的周遭,用于提醒对危险、交叉口或方向改变点的注意;引导型式用于指示行进的方向。2种型式均可用于室内或户外无足够指引讯息之环境中,并需装设在平坦的表面,让视觉障碍者不会因为不规则路面而影响辨识。

(3)增列防滑性试验法:不同材料之导盲砖其防滑性因使用环境、功能需求及个人因素等考量而有所不同,提供防滑性试验法可作为业者依使用环境自主检测。

  标准局提醒,虽然导盲砖系供视觉障碍者使用,但导盲砖的设计及安装应将行动不便人士之需求纳入考量。
相关标准已置放于该局「国家标准(CNS)网路服务系统」(网址如下),欢迎各界上网查询阅览。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言人:王副局长聪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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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联络人:林靖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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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8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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