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本国银行更积极纾困,金管会今 (26) 日宣布,参考各国监理机构发布的暂行措施,将祭出四大监理宽容措施,包括:巴赛尔资本协定三(Basel III)延后至 2023 年实施、风险权数 LTV 法延后至 2021 年 6 月上路、系统性重要银行 (D-SIBs) 内部管理资本增提 2% 延后一年实施、纾困授信放款採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处理原则,以释放银行的资本需求与内部资源的暂时措施。
金管会表示,因应新冠疫情对于经济与金融市场的影响,各国政府已採行相关财政与货币政策等纾困措施,亦陆续发布与银行业资本计提相关的暂行措施,使银行能投入资源更有意愿且更有能力在扩大资产负债的情况下,对企业及个人持续提供授信。
金管会银行局长邱淑贞表示,为进一步促使本国银行能积极参与各项纾困政策,持续发挥金融中介功能,金管会在参考各国监理机关措施,评估我国银行业经营状况,并衡平纾困及维持金融韧性考量下,採取 4 项措施如下:
一、 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 (BCBS) 于今年 3 月 27 日宣布延后一年,自 2023 年实施 2017 年 12 月所发布的 Basel III 最终改革文件相关资本计提规定,包括信用风险标准法及内部评等法、市场风险及作业风险架构等。
邱淑贞表示,鑑于 Basel III 最终改革文件的资本计提将提高银行所需资本且较为复杂,延后实施一年,可赋予银行人力资源及释出银行资本的效果,以支应配合办理纾困并持续对市场提供信用。金管会将配合 BCBS 就疫情的相关因应措施,调整我国有关 Basel III 最终改革文件的实施期程,同步延后一年自 2023 年为目标与国际同步接轨。
二、有关 Basel III 最终改革文件对于「以住宅用不动产为担保的暴险」,是採用贷放余额对抵押不动产贷放价值的比率适用不同之风险权数 (LTV 法),考量 LTV 法更能精确衡量暴险,金管会原规划于今年第三季实施,但现在也同步延后一年至 2021 年 6 月实施,并会在今年下半年公布相关规范,预计实施后可增加 1 到 2 个百分比的资本适足率。
三、国内 5 家「系统性重要银行」(D-SIBs;大到不能倒的银行),原本依规定,必须增提的内部管理资本 2%,将延后一年实施,也就是改为自 2021 年至 2024 年分四年提列完成,且经营危机应变措施的时程,亦延后到 2021 年 8 月底前申报。
四、纾困放款授信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ECL)评估处理原则。对于採取政府保证或协处方案的纾困放款等授信资产应评估 ECL。ECL 处理原则包括经政府保证、支持的纾困放款不必然发生信用风险已显着增加。ECL 的评估要考量过去、现在情况、未来经济情势的合理可佐证预测,并针对长期经济预测给予适当的权数等原则。
邱淑贞表示,截至今年年 3 月底,本国银行平均资本适足率、第一类资本比率及普通股权益比率分别为 14.28%、12.23% 及 11.39%,资本适足性仍稳健,金管会在兼顾风险及振兴纾困措施之前提下,採取上述银行业审慎监理措施,採行释放银行的资本需求与内部资源的暂时措施,使银行得藉以因应疫情,持续对市场提供信用、发挥金融中介功能,金管会同时将持续督促本国银行落实风险管理,以维持金融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