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能源局5日召开离岸风电区块开发规划说明暨意见徵询会,区块开发作出三项重大决定,包含选商延至2022年第二季进行;原2026至2030年分三阶段释出现改为二阶段,分别以2GW、3GW释出;另国产化项目除27项外,决再新增。相关草案预计今年第四季公布。
能源局表示,区块开发前五年,原拟从2021年第二季起,连续三年以「1GW、2GW、2GW」容量分三期释出;听取业界意见后,决调整分成两期,第一期为2026至2027年,分配2GW容量进行遴选,第二期改为2028至2030年,分配3GW释出,而参与资格须通过环评且符合财务资格。至于区块开发规则确定时间,预计今年第四季会定案。
能源局指出,第一期为2026~2027年併网风场共2GW,将在2022年第二季选商;第二期为2028~2030年併网风场,共3GW,将在2024年第2季选商。前五年(2026~2030年)内单一开发商至多以2GW为上限。第一期区块开发延后一年,主要是给开发商更多时间敲定产业关联性在地化要求。
CIP董事总经理徐乃文在会中提出,现每年政府仅释放出1GW的容量,希望能提高以利于各家开发商规划。能源局组长陈崇宪则回应,每年可併网容量1GW是考量国产化供应能量,包含海事工程及各家制造业能供给的最大状况,若一年提升至2GW,就可能就要借重外来供应商才能达到,反而不利后续国产化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