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認售權證造成重大損失,華南永昌證券吃大罰單。金管會4月30日公布,因華南永昌證風險管理有缺失,開罰144萬元,且未改善前不得新增發行認購(售)權證;金管會並給警告處分,華南永昌證三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增設分支、轉投資相關事業、辦理現增或募集公司債;亦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
同時,華南永昌證券前總經理陳錦峰、金融商品部張姓協理、陳姓交易人員被停止執行業務一年,風險管理部施姓協理則停二個月業務。
金管會表示,市場上共有18家券商可發行認購(售)權證,但華南永昌證券從2月開始就是市場上認售權證的銷售「大戶」,共發行19檔與台股指數相關的認購(售)權證,其中13檔是認售權證,共有9萬多張,即非常看好台股行情。
而華南永昌證風險管理部門從2月3日就發現金融交易部門的認售權證銷售超限,發出警示,但金融交易部門則認為要增加避險、成本過高,可再觀望,且2月權證業務仍有獲利,所以到3月初,風管部門已十多次發出警示單,但金融交易部門並未依規定在五天內處理或停損,且當時的總經理陳錦峰甚至二度提高金融商品部及陳姓交易員的交易權限、延長調節時限。
一直到3月12日台股大跌,陳錦峰才警覺事態嚴重,要報告董事長及董事會,但之後一路大跌,甚至跌破9千點,華南永昌證避險已來不及,且避險成本過大,最後造成3月出現47億元的高額虧損。
不過,金管會表示,華南永昌證券3月底淨值仍有80億元,資本適足率仍有276%,符合法定要求,但由於有警告處分,所以三個月內有六項業務不得申請或承辦;同時其權證業務必須提出改善計畫,並由非簽證會計師出具專案查核報告,經金管會認同前,華南永昌不得再新增發行認購(售)權證。
此事件陳錦峰、金融商品部張姓協理及認售權證陳姓交易人員要負最大責任,停止執行業務一年,風險管理部門雖多次警示,但沒有確實算出可能承受的風險或損失金額,其施姓協理亦被停止執行業務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