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区国税局为积极追讨欠税保全税捐,对欠税人除有禁止财产处分及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外,如发现欠税人有隐匿或移转财产、逃避税捐执行之迹象,将依行政诉讼法规定向法院声请就欠税人财产实施假扣押,以确保税捐徵起。
该局指出,辖内纳税义务人甲君于网路销售货物却未办理营业登记,经核定补徵营业税新臺币(下同)490万元,因甲君名下无财产可供禁止处分,仅有少数存款,经该局追查甲君财产异动情形,发现其于该局启动调查时至缴款书送达期间,陆续提领名下银行存款56万元,致存款仅余2万元,并查得甲君原持有营运状况良好之A公司220万股权,经甲君于该局调查阶段认诺违章漏税事实后,随即将股权移转至父母名下,其刻意移转财产,藉以规避税捐执行意图甚明。该局以甲君仅余少数存款,显不足清偿欠税,为避免甲君日后欠税执行无着,即向所辖地方法院声请对甲君财产为假扣押裁定,嗣后併同甲君规避税捐执行相关事证,通报行政执行分署,甲君为避免被管收,即尽速提出清偿计画,先行缴纳150万元,其余欠税款申请分期缴纳。
该局特别唿吁,为维护租税公平,税捐稽徵机关将运用禁止处分、限制出境及假扣押等税捐保全手段,以确保国家租税债权,请纳税义务人依法缴税,切勿有蓄意隐匿或移转财产规避欠税执行情事。
民众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该局将竭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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