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65歲以上長者不知道自己買到投資型保單,金管會7日公布預告修正相關法規,將高齡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必須錄音錄影的年齡規定,從70歲降為65歲,該規定從2020年9月1日起上路。

保險局從2018年11月就開始要求70歲以上投保「投資型保單」要錄音錄影,且要保留五年,以防阿公阿嬤被誤導,將退休金重壓投資型保單。但因應財委會立委要求,金管會將錄音錄影年齡降到65歲,並且在2020年1月又擴增到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也要一併適用。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為強化保險業對於高齡客戶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的控管,保障高齡消費者的投保權益,已完成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修正的研議,近期將預告日。

這次修正重點,一是將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客戶的銷售過程,應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的客戶年齡門檻,從70歲修正為65歲。二是將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客戶,應評估適當性的客戶年齡門檻,自70歲修正為65歲。三是明定這次修正條文從今年9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