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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付房租留意代付税费

新闻媒体 2020-08-04

企业给付房租时要留意,如果房东有另外要求代付各类税费,高雄国税局指出,这些额外代付的款项,也必须算入房租总额当中,依比例扣缴给国库。

税局官员表示,不论是公司组织、小商号或社福团体,依法都有代办扣缴的义务,承租房屋时,常常会遇到房东要求代付扣缴税、全民健保补充保费等税费,这也会影响扣缴金额的计算方式。

这些税费原本应由出租人负担,官员表示,但既然已经在租约中要求承租人代付,不论是扣缴税或是补充保费,都应视同租金,全部加总计算给付总额,再依总额扣缴税款、凭单申报。

用实际数字举例,假设某公司向一位黄姓房东承租办公室,黄姓房东要求每个月要实收租金60,000元整,并在租赁契约当中明订,包括10%扣缴税款、1.91%全民健保补充保费,全都要由承租人负担。

官员表示,如果帮这间公司试算,可以用「60,000元÷(100%-10%-1.91%)」为算式来计算,算出每个月房租给付总额为68,112元;应缴库的税金也会提高为6,811元,而不是依原租金6,000元缴库。

官员表示,用这个例子来看,提醒企业若要帮房东代付扣缴税,应缴库的税款也会因此提高,企业应于给付日隔次月10日前缴纳国库,并于隔年1月底前申报扣缴凭单。


出处: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75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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