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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地价税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尚未缴纳者请尽早缴纳

最新法令 2022-11-24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今(111)年地价税已于11月1日开徵,缴纳期间将于同月30日(星期三)截止,该署提醒纳税义务人尽早缴纳,如缴款书遗失或尚未收到者,请即向土地坐落之地方税稽徵机关申请补发。

依税捐稽徵法第20条规定,逾期缴纳税捐应加徵滞纳金者,每逾3日按滞纳数额加徵1%滞纳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请纳税义务人于期限内缴纳地价税,以免被加徵滞纳金。 

税款缴纳方式甚为多元,纳税义务人可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也可透过自动柜员机(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及电子支付帐户等进行缴税;税额在新臺币3万元以下者,可至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另外,还可使用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Code,连结至网路缴税服务网站(网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透过开办行动支付工具缴税服务业者之APP进行缴税。如纳税义务人已绑定以银行或邮局存款帐户转帐缴税,应注意存款余额是否足够拨付应纳地价税款,如有不足,请尽速补足。

新闻稿联络人:曾科长雅萍
联络电话:02-23228145


出处: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26?cntId=017a8155976c4045875980dbaecac9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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