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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媒体报导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房地合一2.0)溯及既往之说明

最新法令 2021-04-06

有关近期报载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房地合一2.0)施行日期将溯及既往一事,财政部说明上开修正草案于110年3月11日经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审议,有关房地合一税2.0日出条款(施行日期)亦明定由行政院定之。财政部将持续关注不动产市场状况,蒐集各界意见,并待立法院审议后由行政院通盘考量订定施行日期。财政部将依立法院审议结果办理,请外界莫再臆测,以免影响不动产交易市场。

因应近期部分地区涉有不当炒作房地产价格问题,行政院「健全房地产市场方案」已就相关部会业管盘点各项可行调控措施,财政部依该方案推动房地合一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房地合一税2.0),延长个人短期交易房地适用高税率之持有期间,营利事业比照个人依持有期间按差别税率课税,将预售屋及一定条件股权交易视为房地交易,主要系为防杜房市短期炒作,维护居住正义、稳定产业经济及金融。

新闻稿联络人:蔡科长绪奕
联络电话:02-23228118
 


出处: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26?cntId=b47b3cdd009f4ae79202771030ffd2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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