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3日通過「民法」等38項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的相關修法草案,將成年由20歲下修為18歲。未來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後,遺產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所得稅扶養子女免稅額,都將縮水,施行日期為2023年1月1日。

相關修法將包裹式送立院審議。未來修法後,18歲堪稱完全成年,在生活、金融、商業、洽公、訴訟和結社六大面向將有重大改變,包含可自己買手機、結婚、租房子、申辦信用卡、行動支付,甚至擔任公司的發起人等。修法也統一男女可結婚年齡定為18歲、訂婚年齡為17歲。

草案規定,為使人民權利義務對等,現行法律以民法成年為年齡門檻規定,在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後,除另有特殊考量外,亦隨同修正,以期一致。

政委羅秉成表示,調降成年年齡,係因世界主要的百餘個國家都將成年年齡訂為18歲,這是國際潮流,2018年日本也修法將成年年齡通過為18歲,並有4年過渡期,預計2022年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