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15日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若民眾符合土地稅法適用優惠稅率如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或是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地段,土地所有權人須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為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即可適用較低稅率。

賦稅署官員指出,如果是去年仍適用優惠稅率的民眾,只要條件沒變更,如戶籍在自用住宅、土地仍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區等情況,今年仍可直接適用、不用再重新申請。

依照土地稅法規定,我國除農地為課徵田賦(自1987年已停徵),其餘土地都要課徵地價稅。目前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若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地價稅率也會向上調整,最多可課徵超出起點地價的千分之55。

但我國考慮到部分土地屬於自用用途,因此土地稅法第17條訂定優惠稅率,若自有住宅占都市土地面積小於90坪、非都市土地面積小於210坪,或是國民住宅、企業或公營事業的勞工宿舍等,皆享有千分之2的優惠地價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