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之间互相买卖不动产,必须留意赠与税的问题,南区国税局表示,为避免假买卖真避税,二亲等内买卖财产,必须提供买卖契约书,还要再提出收付价款证明文件,向国税局办理申报后,取得「非属赠与同意移转证明书」,才可以到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移转登记。
官员指出,土地、房屋、股权这三类产权移转,是实务上家人间见最常见的应申报买卖,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规定,二亲等以内亲属间买卖财产,应视为赠与处理,如果赠与方每年赠与价值超过220万元,就要课徵赠与税,此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防杜亲属间以虚构买卖方式逃避赠与税,因此在税法上仍推定为「财产赠与」行为。
官员表示,遗赠税法也规定,如果二亲等内家人买卖,可以提出实际已支付价款的确实证明,而且这笔钱也不是由卖方提供担保向他人借得,就不必视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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