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税捐处表示,承揽合约是印花税的课税范围,应于契约书立后交付或使用时,依照契约所记载之总金额按千分之一计算缴纳印花税,如订约时契约并未记载总价,须等工程完工后始能计算出确实金额者,可先预估金额缴纳印花税,等承揽工作完成后,再按确实金额补足其应纳之印花税或申请退还溢缴之印花税。
税捐处说,如承揽合约已载明总金额,即须按合约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另如合约有记载含营业税,可以扣除营业税后之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该处特别提醒,以印花税票缴纳者,须将税票黏贴于契约并销花才算完成缴税程序,如未依规定销花将会被处五至十倍罚锾。
为便利民众缴税,民众可向税捐处申请开立印花税缴款书缴纳,也可至地方税网路申报作业网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请网路帐号后,即可自行开立缴款书并同时线上缴税,省时又便利,欢迎民众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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