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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自加拿大进口干红豆、红豆粉及细粒,可检附该国核发之植物检疫证明取代产地证明文件
加拿大日前建议自加拿大进口干红豆、红豆粉及细粒,可检附加拿大植物检疫证明以取代产地证明文件。考量输出国植物检疫机关发给之检疫证明已标明产地,爰经行政院农委会、财政部关务署等相关单位同意,本部国际贸易局公告自即日起,进口商自加拿大进口干红豆、红豆粉及细粒,得以加拿大核发之植物检疫证明取代产地证明文件。
贸易局发言人:李副局长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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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