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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青创及纾困振兴贷款利息补贴权益不受升息影响
青创业者于109年8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申贷经济部「青年创业及启动金贷款」,可享有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下5年全额利息补贴,贷款(补贴)利率依中华邮政公司2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加0.575%,机动计息,如中华邮政公司定储利率调高半码,其补贴利率将由1.795%提高为1.92%,利率调升差额由政府全额吸收;另受疫情影响之中小型事业申请「经济部对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发生营运困难事业资金纾困振兴贷款」可享有利息补贴,旧有贷款展延补贴期限最长1年、营运资金贷款补贴最长6个月及振兴资金贷款补贴最长1年,补贴利率最高分别依中华邮政公司1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2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加1%及2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计算,如升息半码后,补贴利率将由1.185%、2.22%、1.22%提高为1.31%、2.345%及1.345%,每户补贴金额上限维持新台币22万元、5.5万元及22万元不变(详见下表)。
经济部吁请中小企业于全球升息的趋势下,能尽早做好财务规划,预留适当的现金水位,如中小企业有融资协处需要,得洽经济部中小企业处马上办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056-476)提供相关协助,以因应国内经济因升息所带来的影响。
本案新闻发言人:经济部中小企业处陈秘顺副处长
办公室电话:02-23680816转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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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业务联络人:经济部中小企业处李佳瑾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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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0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