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轉職潮,科技人工作選擇增加。金管會20日宣布,將預告法規修正條文,正面表列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數位經濟等人才,有一定工作年資者,可轉任金融業經理以上職位,甚至可出任分支機構負責人,讓科技人轉職路更寬,也有助金融業廣納科技人才。
金管會將一口氣修正13項法規,包括金控、銀行、信託、票券、信合社、證券商、投信、投顧、期貨、期貨信託、期貨經理、期貨顧問及保險業負責人的資格條件中,都會新增「跨業人才」條款,預計將在今年底前生效適用,未來金融機構若挖角科技人才,將不用逐案認定。
其中,證券業若挖角科技等跨領域人才,將不限就職範圍,例如挖角聯發科工程師,只要此人有相關分析師、投信顧或證券高級業務員證照,且有2~6年的科技業工作經驗,到投信或投顧後不一定只能從事資安或金融科技相關工作,甚至可以直接出任投資部門主管、分公司負責人等,彈性更大。
證期局因為有相關專業證照要求,因此對跨域專業人士工作年資要求較低,投信投顧、期貨信託等最少2年工作經驗即可,最長也只要求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