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提升跨國企業集團送交便利性,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送交系統網頁版(含英文版)已上線,跨國企業集團可利用該系統於境外透過網路送交國別報告。
該局說明,跨國企業集團之我國營利事業成員,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1條之1及第22條之1規定應送交集團主檔報告及國別報告者,自109年5月1日起,改採用網頁版送交。請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以工商憑證申請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線上送交系統專用帳號、密碼及註冊基本資料。嗣後跨國企業集團之境外母公司或我國營利事業成員即可免使用工商憑證,直接以該專用帳號及密碼登入網頁版系統進行送交。網頁版上線後,原離線版程式不再提供各會計年度網路送交服務。
該局指出,以往有會計師及跨國企業集團之我國送交成員反映,基於資訊之機密性,境外最終母公司不願將國別報告交由我國境內成員送交,為解決此跨國企業遭遇之困難,財政部於本年度開發網頁版送交系統並提供英文版,我國境內送交成員可授權境外最終母公司於境外透過網路送交國別報告。前述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送交系統網頁版置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其路徑為首頁/非個人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送交;英文版路徑為首頁/非個人稅/Country-by-Country Report Submission System。
該局進一步說明,應送交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之營利事業,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1年內送交(曆年制之營利事業,108年度之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應於109年12月31日前送交),即日起透過網路送交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方式如下:
一、國別報告
由境內送交成員自行或授權最終母公司(UPE)、代理母公司送交成員(SPE)或境內稅務代理人(SP)以專用帳號及密碼登入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線上送交系統,並建立國別報告資料(封面+國別報告)上傳,亦可匯入符合格式之媒體檔,並修改為符合國內送交國別報告之XML格式後上傳,經系統檢核無誤者,即配賦檔案編號,並請自行列印收執聯留存。
二、集團主檔報告
由境內送交成員以專用帳號及密碼登入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線上送交系統,並建立集團主檔報告基本資料(封面)後將轉成PDF檔案格式之集團主檔報告上傳,經系統檢核無誤者,即配賦檔案編號,並請自行列印收執聯留存。
該局呼籲,防疫期間,請跨國企業集團之營利事業多採用網路送交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安全方便又快速。
(聯絡人:審查一科莊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