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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核釋「貨物稅條例」第11條規定,熱泵空調機經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或原進口地海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現場勘驗確係專供農業溫室加熱使用者,不課徵貨物稅

media 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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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9年8月7日台財稅字第10900565670號

核釋「貨物稅條例」第11條規定,熱泵空調機經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或原進口地海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現場勘驗確係專供農業溫室加熱使用者,不課徵貨物稅


出處: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7551&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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