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力挺中小企業,做好做滿,中央銀行為讓未來還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有助中小企業取得持續營運所需資金,將適用優惠利率期間,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相配合,依規定8月10日(含)起的核准案件,優惠利率期限,從原本至2021年3月27日止,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止。

央行表示,4月1日開辦的2千億元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融通期限為360天,至2021年3月27日止,目前金融機構受理及核貸金額突破千億元。這次經過調整,包括銀行向央行申請轉融通案件,融通期限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銀行新承作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專案貸款案件,適用的央行優惠利率期限,也延長2021年6月30日。

央行進一步說明這次的調整內容規定,在今年8月9日前已核貸撥款的案件,適用優惠利率的到期日,仍為2021年3月27日,8月10日開始的新申貸(或撥款)案件,適用優惠利率到期日為2021年6月30日。

專案的利率優惠部分,銀行向央行申請融通適用的利率為0.1%。企業向銀行貸款優惠利率依A、B、C三案區分,A案最高為1%、B案最高1.5%、C案最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