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原為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營利事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點選「非個人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項下下載申報軟體,網路申報開放期間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當日24時前),完成網路申報後,於109年7月30日前可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以網路上傳附件資料。
該所指出,獨資合夥事業如屬小規模營利事業者,仍無須辦理結(決)、清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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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聯絡人:北港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 石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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