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緩新冠疫情對勞動力的衝擊,勞動部6月啟動「安穩僱用計畫」,鼓勵雇主聘僱雇主僱用失業30天以上非自願性離職勞工或職業工會會員,每僱用一人,雇主每個月可獲得5千元僱用獎助,最長可領六個月,這項擴大適用計畫與原計劃並行、已正式上路。

主計總處公布4月失業率攀升至4.03%,創近7年同月新高後,勞動部隨即公布將在6月啟動「救失業」的安穩僱用計畫,勞動部也將把這計劃定位在「把短暫掉出就業市場的人,救回市場」。

依現行「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逾30天特定對象、或失業期間連續達逾三個月失業勞工,可申請僱用獎助,每月獎助額度9千元至1.3萬元,最長可領12個月,而這項新版「安穩僱用計畫」保留原本特定對象,將失業30天以上非自願性離職勞工或職業工會會員,擴大納入僱用獎助的範圍,每僱用一人,雇主每個月獲5千元僱用獎助,最長領六個月。

勞動部表示,這項計畫已上路,有意加入計畫的雇主,必須符合就業保險投保單位的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且不得實施無薪假,並先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做求才登記,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媒合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非自願性離職者,或職業工會加保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