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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7月底前未送交盈虧不能互抵

news media 2020-07-16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會計師代理申報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繳納稅款者,其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7月底送交國稅局,未送交者,該案件不能盈虧互抵。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7月底是指紙本送交期限,如果是透過網路上傳資料的話,截止日期是7月30日的晚上12時。會這麼訂是預留一天的時間,萬一網路傳送不成功,還可以趕送紙本。

官員提醒,透過網路傳送,一定要等到「傳送成功」的回覆。回覆了,即表示真的傳送成功了。


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7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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