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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新北市府現勘萬里某私有地礦務局已於現場提供書面意見若新北市府來函詢問亦將以最快速度回覆
經濟部表示,今日現勘地點依照圖資顯示,應位於「萬里六坑煤礦」舊礦區,經查詢該礦區原有的煤礦採礦權,已經在民國77年1月16日撤銷,礦務局會勘代表也明確告知此區已沒有現存的礦業權以礦業法所定義的礦業用地,並提供相關公告資料影本及會勘意見給新北市府。
經濟部解釋,礦務局不是地政管理機關,以本案為例,無法了解該筆土地編定時,到底是所有權人登記,或是轄區的地政主管機關(前北縣府)在民國70年期間配合都市計畫所編定。但只要地方政府來函詢問或辦理會勘確認後,礦務局都會協助確認現況有無礦業權存續,以及此處是否仍為礦業法規範的礦業用地。至於沒有礦業權之後的土地地上物,關係到地政、建築等法令,本就應由主管機關新北市府審認。
經濟部指出,礦務局盤點最近三年,查詢有關原編定為礦業用地,申請辦理變更編定的相關案件,已有將近30件,並非個案也早有前例,依既定程序辦理即可。後續只要新北市府需礦務局提供資料,或需釐清疑慮部分,都會最快速度配合辦理。
發言人:經濟部礦務局徐副局長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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