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是亞洲第一部相關法案,醫事、公衛相關科系畢業生若修滿18個學分即可應考公共衛生師,政府能因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指定公衛師辦理業務。

總統蔡英文表示,新冠炎疫情後,台灣在醫療、公衛領域所展現出來的實力,受到全世界的肯定。有這樣的成果,不僅要感謝第一線防疫人員,也要感謝長期為了健康促進在耕耘的公衛人員,「公共衛生」觀念必須走入社區,深入每個台灣人的生活中。

她認為,立院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讓從業人員受到保障、權利義務更加明確,讓公衛師不再是健康體系中失落的一塊,也強化了台灣防疫國家隊的陣容。

考選部指出,為符應國家需要,有關公共衛生師執業資格的考選,將盡速會同職業主管機關衛福部及專業團體,研擬專技人員公共衛生師考試的應試科目、考試方式、成績計算、及格方式等規則草案。

《公共衛生師法》中指出,醫事、公衛相關科系畢業生若修滿18個學分即可應考公共衛生師。公衛師執業可受聘於醫事、健康照護或長照機構、公衛師事務所或其他主管機關認可機構。

公衛師除非兼具醫事人員資格,否則執行業務時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如果有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政府得指定公衛師辦理業務,除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如果公衛師不執行政府指定辦理的重大公衛事件,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則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