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昨(24)日表示,為了提振離島觀光產業,吸引遊客前往離島觀光,自今年12月15日起,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菸酒以外的貨物,由旅客從離島攜帶回台灣的免稅金額自6萬元提高至10萬元;此外自16日起,免稅商店因疫情影響銷售,貨出不去,也可申請延長保稅貨物存儲期限。
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表示,調高離島免稅商店免稅額至10萬元,其實自2018年11月就已經預告相關草案,不過由於涉及跨部會溝通及系統建置,直到今年才完成相關配套,並與業者協調後,預定今年12月15日正式實施,恰好遇到疫後振興階段,可促進離島觀光。
彭英偉指出,受到疫情影響,今年前五月離島免稅店營業額較去年同期大減四成,將免稅額自6萬元調高至10萬元後,將可創造業者、旅客、地方政府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