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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減少收受現金,小規模營業人也可接受行動支付付款!

media 2020-04-30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數位經濟發展,行動支付近年已成為全球發展趨勢,為達成114年我國行動支付比率達90%目標,財政部頒訂「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加入行動支付的行列,申請核准之營業人自核准之當季至114年12月31日止,不論營業額多寡,仍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每月銷售額,按稅率1%課徵營業稅。
該局說明,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除營業稅可申請維持適用1%優惠外,也可結合行動支付業者廣告效益,提高銷售額增加經營效率。消費者只要綁定信用卡、銀行帳戶、電子錢包,透過手機掃描條碼或感應,就可完成消費支付,口袋不用再塞銅板、紙鈔,也不須帶信用卡出門,快速又便利。且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期間,維持適當社交距離,以行動支付代替現金支付也可減少接觸之風險 ,有助防疫。
民眾如想知道已獲核准適用租稅優惠之小規模營業人名單及可接受行動支付種類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公示資料查詢/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項下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徐股長 06-2298051


出處:https://www.ntbsa.gov.tw/singlehtml/5e0e49a811b74b50b5a6486d38374285?cntId=b79b4316169e4ed5b271f920fee106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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