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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於109年6月30日提前退稅之民眾,請盡速於109年6月1日前採用網路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留存退稅帳戶,以節省兌領時間

最新の法律 2020-05-26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109年6月30日核退,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當日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亦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109年6月30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並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接獲退稅憑單後儘速兌領。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符合第1批退稅資格者為:
1、109年6月1日前採用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之退稅案件。
2、109年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之人工、二維條碼(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之退稅案件。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因疫情關係展延至109年6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109年6月1日前完成退稅案件申報,方得享有提前至6月底退稅之權利。
該所特別提醒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可儘快取得退稅款,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安全又便捷。
納稅義務人如需任何諮詢服務,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東山稽徵所 綜所稅股 鄭美玲 
聯絡電話:04-24225822轉206


出處:https://www.ntbca.gov.tw/singlehtml/3c844e426e9c4b5ebcaaa18694d7e230?cntId=b179fdda3ebc4b8f9bd4d56eb7ace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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