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登建設公司及葛里德廣告公司銷售的新北市鶯歌區「華登金捷殿」建案,被公平會認定為廣告不實,並分別罰華登建設公司新台幣90萬元、葛里德廣告公司新台幣45萬元。

公平指出,華登建設公司與葛里德廣告公司在591房屋交易網站刊載的「2~10棟傢俱配置參考圖」及「12~23棟傢俱配置參考圖」,將2至5樓劃有虛線部分的陽台空間,規劃為是室內住宅空間使用,讓購買者誤以為可以依據廣告所呈現的方式,將陽台規畫為客廳、臥房,並合法使用。

然而,當公平會向新北市政府徵詢專業意見後,發現依竣工圖內容所示廣告所呈現的位置是為供「陽台」使用,如果更改為「客廳、臥室」等室內空間使用,就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

公平會因此認定,華登與葛里德所刊載的建案廣告所表示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合,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該建案之內容以及用途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也就是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