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詐騙案件愈來愈多,有鑑於近期美國律師事務所對多家虛擬資產業者提出集體訴訟,而經由運用區塊鏈、虛擬資產吸金詐騙案件的報導多有所聞,金管會再三提出警告。金管會指出,金管會在2017年12月19日及2018年6月22日陸續發布新聞稿提醒社會大眾注意虛擬資產相關風險,2020年7月6日再度發出三大示警。
第一是虛擬資產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社會大眾從事相關交易前,應充分瞭解其運作模式,審慎評估可能產生的風險。
第二是虛擬資產非屬貨幣,對於藉虛擬資產從事的相關行為,如有涉及刑法、銀行法等有關詐欺、違法吸金等相關法令,屬刑事犯罪。另虛擬資產如為證券交易法第6條規定之有價證券,未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在國內對非特定人從事募集、發行或提供買賣、交易等服務,則可能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而應負相關刑事責任。
第三,至於個案情況是否涉及刑法、銀行法及證券交易法等刑事責任,其具體行為事實,由司法機關認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