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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核釋「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未載於建物所有權狀之增建房屋,准按「房屋稅籍資料」或「建物測量成果圖」之面積或層數為準

最新の法律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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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9年5月8日台財稅字第10800117831號

核釋「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未載於建物所有權狀之增建房屋,准按「房屋稅籍資料」或「建物測量成果圖」之面積或層數為準


出處: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5308&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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