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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為缺電台電:需量反應措施實施多年供高壓以上用戶自由選擇並非限電
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以契約容量100瓩以上(特)高壓用戶為自願選用對象,用戶「可自由選擇參與」的電費扣減回饋措施,並搭配時間電價選用,對用戶來說,有減少電費的誘因,對整體供電來說,則有強化移轉或減少夜尖峰用電的效益,與限電無關,不影響一般民生用電,是各國電業普遍採行之作法。以110年為例,需量反應措施申請抑低容量最高為265萬瓩(8月),且於尖載日(7月27日)抑低用電107萬瓩,已有相當實績。
台電進一步說明,過去需量反應執行以日間為主,為提升夜尖峰供電裕度,進一步擴大夜尖峰抑低成效,台電公司因應再生能源時代,於111年推出彈性夜減方案,讓用戶可以在夜晚尖峰時間,自由選擇抑低2、3或4個小時,並依時段差異給予不同電費回饋,讓更多參與需量反應的用戶一同穩定傍晚至夜間的用電負載。
台電指出,為使用戶儘早熟悉方案內容配合調整用電行為,本方案提前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至10月31日止,共計8個月。
台電表示,隨著再生能源逐漸併網,用電尖離峰型態改變,台電一方面持續確保穩定供電,同時致力於需求面管理,創造節電誘因重塑用電習慣,期盼與用戶攜手減少電能消耗、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縮短電力尖離峰差距,共同為電網穩定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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