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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爆炸後勞工安全經濟部已要求明揚公司停工
至於有媒體引用王美花部長備詢時,說明非危險物質廠區,經濟部也再次說明,部長所指的是明揚公司所存放的化學物質,並非環境部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管理的列管項目,同一場質詢的後續,環境部也已明確說明;至於就消防法規而言,地方消防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則就存放超過最高上限部分開罰,兩者引用不同法規,不宜斷章取義。
經濟部指出,雖然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為新設園區,消防業務由地方政府管理,但經濟部加工處仍依照法規授權,負責執行相關建管及勞檢業務,因此考量火災爆炸後的職場安全,已要求明揚公司一廠、二廠及三樓增建工程工地必須停工,改善職場環境並經審查合格後才可復工,目前沒有時程表。
王美花部長已指派主管的林全能次長與屏東縣府聯繫,建構聯繫平台,督促廠商善後與賠償工作。並且責成加工處,持續配合檢調單位及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透過火場及相關調查,讓事故成因早日呈現。
發言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劉繼傳 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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