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應補稅案件,已陸續於8月上旬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8月16日至25日。
台北國稅局指出,轄內未申報案件經核定有4,490件應補稅,補稅金額為3,851萬餘元。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請仔細核對內容,如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錯誤、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繳納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更正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如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逾期繳納要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國稅局提醒,繳款書是以雙掛號郵寄,絕對不會以電話或傳送簡訊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至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繳稅,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切勿受騙上當。